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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獎助教師指導學生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僑光科技大學獎助教師指導學生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表
本欄由學術發展組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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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章 (1)
系/中心主任簽章 (2)
院長簽章 (3)
校長簽章(4)

 

 

 

 

 

學術發展組承辦 (5) 學術發展組組長 (6) 副研發長 (7) 研發長(8)

 

 

 

 

 

學術審查委員會審議(9)
 

 


 

辦法(二)
僑光科技大學獎補助教師研究及參與競賽實施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符合補助規定之專任教師。
第八條 獎助教師指導學生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一、申請時間:每年五月。
二、經費補助:鼓勵教師指導學生進行學術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一)未獲通過:每件獎助新臺幣三千元,本獎助適用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後申請之計畫。
(二)核定通過:每件獎助新臺幣二萬元。
三、申請程序:由指導教師提出申請,送所屬系、中心、學院主管及校長核准,經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彙整造冊後辦理獎助
四、檢附資料:
(一)未獲通過
      1、申請表。
      2、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及申請案審查意見表。
(二)核定通過
1、申請表。
2、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報告。
五、限制:
(一)獎助本校符合補助單位相關辦法規定指導教授之資格者指導本校學生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並完成補助單位規定之申請程序。
(二)因故無法執行研究計畫,經補助單位同意註銷或終止計畫者,依未獲通過申請獎助,且須另行檢附核定公文。
(三)獎助以二年內申請之計畫為限;該申請案如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並經查屬實者,應繳回該案所有獎助款項。